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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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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經濟部中央標準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本局為應標準、度量衡及專利等科技研究與實驗之需要,得聘用顧問三人
、研究人員七人。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