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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第二組掌理左列事項。
一、各事業業務計劃之審議。
二、各事業專案計劃之審議。
三、各事業資本額增減之審議。
四、各項投資事業之督導。
五、各事業資金籌措之研議。
六、各事業財務處理案件之核辦。
七、各事業重要合約與國外合作方案之審核。
八、各事業申請外匯之核轉。
九、各事業有統籌必要產品售價之審定。
十、其他有關業務經營及財務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