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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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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第 2 條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政務人員,指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各款所列有給之人員。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