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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個人資料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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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第 30 條
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因二年間不行
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