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04 01:00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法務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5 條
受感訓處分人在執行感訓處分中,因刑事案件經偵審機關借提,為本案羈
押或執行刑事處分者,其原執行之感訓處分中斷,於其解還之日,接續計
算其累進處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