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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少年輔育院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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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第 30 條
學生在院內死亡者,應即報知檢察官檢驗,並通知其父母、監護人或最近親屬領取屍體,經通知後滿二十四小時無人請領者,埋葬之。
前項情形,應專案報告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