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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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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特定營業場所人員知悉或發現疑似有人在內施用或持有毒品時,應即向警察機關通報。
受理及處理前項通報之機關,對於通報者之身分應予保密,不得無故洩漏。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