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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第 13 條
本條例所稱受難者家屬,係指已死亡或失蹤之受難者,其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順序之法定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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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