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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0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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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101.07.19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會審議停止職務及解職事項如下:
一、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有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但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者,得免經本會審議。
二、候補、試署檢察官之候補、試署服務成績,經依法再予考核仍不及格者之解職。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