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3 01:54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官遴選委員會設置及審查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會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本會委員須親自出席,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本會委員之迴避,準用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之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