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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法務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本所得聘學者專家若干人兼任法醫學顧問、特約法醫師或榮譽法醫師,指
導法醫學理研究或參與工作。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