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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輔導青年利用幼獅工業區創辦生產事業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幼獅工業區土地,按核定售價出售予審查合格之申請人,並由有關金融機
構提供購地地價總額百分之七十抵押貸款,自貸放日起分七年償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