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5 14:55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口述傳統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口述傳統保存者之認定,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
一、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語言能力及文化表現形式。
二、具該登錄項目之傳承能力及意願。
三、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