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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與原私立學校教職員工退休撫卹基金收支管理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退撫儲金及原私校退撫基金之運用及委託經營,由儲金管理會擬訂年度計畫,報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監理會(以下簡稱監理會)審議通過後,轉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核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