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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大專院校預備軍官初選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會每學期應至少開會一次,以明瞭應屆畢業生初選資料全盤狀況,俾供
有關單位參考。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均由主任委員召集,開會時由主
任委員任主席,主任委員缺席時,由委員互推一人代為主持。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