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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大專院校預備軍官初選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會置總幹事一人,由軍訓人員擔任,秉承主任委員之命處理初選事務,
置幹事二至九人,由業務有關人員擔任,協助總幹事完成初選全程作業。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