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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30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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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部海外青年講習會講習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專科以上學校海外青年講習會之編組規定如左:
一、講習會上設指導委員會,由本部部長兼任主任委員,會同有關單位組
成,負責指導講習會講習之實施,其編組另定之。
二、指導委員會非集會期間,由本部暨有關部會有關業務主管組成計畫督
導小組,負責策劃暨處理講習有關事項。
三、講習會置主任一人,由實施單位首長擔任,置副主任若干人,內一人
由本部指派軍訓總教官擔任,其餘行政編組,依實除需要編成之。
四、學生以大隊、中隊、區隊、分隊等編組之:除大隊長與各級輔導長,
另指定人員擔任外,其餘幹部均由學生互推輪流擔任。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