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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優良運動產業及其從業人員表揚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評選委員會評選指標如下:
一、經營管理或服務實績。
二、創新與策略管理。
三、消費者滿意度或輿情反映。
四、服務品質與安全維護。
五、人力資源之規劃、開發及運用。
六、其他。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