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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際及兩岸事務目
第 6 條
本貸款應由留學生本人提出申請,並應另覓配偶以外之一人為保證人。
前項留學生及保證人均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應具完全行為能力及無不良信用紀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