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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4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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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出國講學研究或進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申請出國講學、研究或進修人員應檢具講學、研究、進修計畫及國外學校
同意函等文件,送由教評會評審後,由學校自行核定,並於每學期開學後
一個月內造具出國人員名冊,送本部備查。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