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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專科以上學校僑生假期課業補習班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因僑生人數過少,無法自行開班之學校,得商請他校同意後,接收須補習
之僑生參加性質相同之科目補習。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