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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2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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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特殊教育助理人員應僱用高中 (職) 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