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1 06:20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各省市公立社會教育館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社會教育館設置左列各組:
一、研究組
二、推廣組
三、輔導組
四、總務組
前項各組得視地方情形全部設置或合併設置,其工作實施辦法另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