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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30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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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依本辦法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者,得與各類高級中等學校就費用收取、課程與教學之參與、成績之評量、校內活動競賽之參加及其他有關實驗教育之事項,擬訂合作計畫,向學校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進行合作,使學生參與學校學習活動。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