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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16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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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審議會之審議基準如下:
一、合併後得以提升學校經營績效及競爭力。
二、合併後得以有效整合教育資源效益。
三、合併後得以提供學生多元學習環境。
四、合併後得以滿足國家社經發展。
審議會審議時,本部應邀請學校列席,並提供意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