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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學產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秘書目
第 9 條
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及執行、決算編造,應依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