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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目
第 19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得視實際需要編列年度預算,鼓勵教師專業發展;教育
部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亦得寬列經費予以補助。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