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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科學教育組職掌如下:
1.關於本館自然科學教育活動計畫之研究、發展與評估。
2.本館各項展示之解說導覽服務。
3.關於本館自然科學教育演講活動、研習活動、演示活動及野外活動之規
劃及執行。
4.關於本館幼兒科學教育活動之推廣。
5.關於本館自然科學教育諮詢服務工作之推廣。
6.關於本館自然科學教育教材教具之研究發展與外借服務。
7.關於本館各項刊物編纂、印製及發行。
8.關於本館自然科學巡迴展示活動之規劃及執行。
9.本館義務工作人員之管理運用。
10. 關於博物館自然科學教育獨立研究事項。
11. 其他有關本館自然科學教育活動之規劃或彙辦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