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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國家圖書館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本館得視需要,定期召開各專業諮詢委員會會議;由館長或各組(處、中
心)主任召集,出席人員如下:
一、諮詢委員。
二、相關業務單位主管。
三、館長指定人員。
前項會議必要時得請有關單位主管或人員列席。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