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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19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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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水下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審議會得組成專案小組,推派委員若干人參與,並由審議會主任委員指定一人為召集人。
審議會應參酌前項專案小組評估報告或意見內容,審議第二條所列事項。
專案小組由審議會委員若干人及國內外專家學者組成,並由主管機關指定專責單位辦理相關行政幕僚作業。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