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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以下簡稱本館) 隸屬教育部,掌理臺灣地區藝術教
育之研究、推廣與輔導等事宜。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