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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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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處理偽造變造仿造新臺幣券幣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發行目
第 5 條
中央銀行發行局於收到各金融機構送來之偽(變)造、仿造券幣後編號登記,凡屬新出現之偽(變)造、仿造券幣版式,應即函請警政機關偵辦。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