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3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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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3 年 05 月 10 日
一百十三年一月三十日修正發布之全文 12 條,自一百十三年五月十日施行。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辦法依證券交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