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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3 年 01 月 01 日
本準則 111.11.25 修正之第 32 條第 1 項第 5 款後段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準則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規定訂定之。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