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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 4 條
本法所稱公司,謂依公司法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所稱外國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公司。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