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0/03/07 16:41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保險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 85 條
陸上、內河及航空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物,除契約另有訂定外,因陸上
、內河及航空一切事變及災害所致之毀損、滅失及費用,負賠償之責。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