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0/03/02 10:4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保險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 158 條
保險合作社於社員出社時,其現存財產不足抵償債務,出社之社員仍負擔
出社前應負之責任。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