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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消費者保護目
第 28 條
評議委員會之評議決定應以爭議處理機構名義作成評議書,送達當事人。
前項送達,準用民事訴訟法有關送達之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