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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監事暨經理人選聘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社員代表、理監事暨經理人之選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照本準則辦理
。
前項經理人係指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總分社經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