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7 11:20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合作金庫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中央合作金庫理事會互選常務理事七人,由中央合作及金融主管機關會同
指定其中一人為理事長。
縣、市合作金庫理事長,由縣、市合作主管機關薦請中央合作金庫就理事
中指派之,並分別呈報中央合作及金融主管機關備案。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