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07 21:14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興建台中港第一期工程建設公債發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公債之發行金額,定為新臺幣十七億八千萬元;其分年、分期發行期數
數額、日期,由省政府視工程進度需要情形核定,並呈報行政院備查。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