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3/29 22:00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保稅工廠、科技產業園區、科學園區及農業科技園區事業之產品,符合前條第二項所列條件者,得委託快遞專差攜帶出口。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