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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6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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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海關緝私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9-1 條
報運之進出口貨物,有非屬真品平行輸入之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者,處貨價三倍以下之罰鍰,並沒入其貨物。但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