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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EN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 5 條
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為進口:
一、貨物自國外進入中華民國境內者。但進入保稅區之保稅貨物,不包括
在內。
二、保稅貨物自保稅區進入中華民國境內之其他地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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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