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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遺產及贈與稅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第 44 條
納稅義務人違反第二十三條或第二十四條規定,未依限辦理遺產稅或贈與稅申報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處二倍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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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