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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30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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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菸酒零售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申請為零售商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分局對其申請不予許可:
一、違反臺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之規定,被處罰未滿二年者。
二、違反專賣法令被撤銷零售商許可未滿一年者。
三、專賣機關從業人員。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