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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臺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專賣機關依本條例規定實施檢查或取締時,得通知憲兵警察或其他治安機
關派員協助。
違反本條例規定者,其查緝或扣押由憲兵警察或其他治安機關執行之。
判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