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1 12:46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菸草種植人遵守專賣法令並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專賣機關得予獎勵:
一、增加生產量成績優異者。
二、減低生產成本或改良品質著有成績者。
三、對於耕種技術有所發明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