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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財政部關稅稅率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委員會以財政部次長為主任委員,並由下列人員為委員組成之:
一、經濟部次長。
二、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四、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
五、經濟部工業局局長。
六、財政部關務署署長。
七、其他經財政部聘任之委員四人至六人。
依前項第七款規定聘任之委員,任期為三年,期滿得續聘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