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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第 6 條
學力鑑別考試之考試科目如左:
一、高中畢業程序考試國文、英文、數學、社會學科 (中外史地、三民主
義及公民) 、自然學科、 (物理、化學及生物) 。
二、國中畢業程序考試國文、英語、數學、社會學科 (歷史、地理、公民
及道德) 、自然學科 (理化及生物) 。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